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109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7月2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1年7月3日至2004年7月2日期间出生)。报考普通专业技术雇员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6年7月3日以后出生)。职位另有条件的,按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要求。
5.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日上午9:00时至7月6日下午17:00时。
(二)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统一注册登录“三水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诚信报考。
1.网上申报资料。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 以及职位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考单位依据报考者网上提供的资料及时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通过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7月6日下午17:00时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7日中午12:00时。
3.报名确认。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事宜另行通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报考“应届毕业生”的职位:①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在2022年7月2日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④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2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5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3.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职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不齐的,不予通过初审。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符合相关要求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者应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凡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加分政策项目或未在报名时上传有效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笔试成绩发布前,将对政策性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4.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日。
5.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情可通过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查找)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上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6.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22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8.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9.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网上报名系统补充上传)。其中,已经雇用为佛山市三水区机关单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的,不得报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职位。已经聘用为佛山市三水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0.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报考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事业单位职位,以及普通专业技术雇员职位,不受上述开考人数比例要求限制。
11.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若报考人员违背上述承诺或累计2次缺考笔试,列入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公开招聘。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个科目。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招考单位在网上报名系统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机关雇员职位(职位代码:22701至22707)的,通过资格复审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男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等)。体能测评由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内的确定为面试对象。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和调剂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出现的空缺职位,是否调剂录用,由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招考单位意见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名后请留意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