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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教体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公告
2023-05-25 09:48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教体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 48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中山市教体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1. 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操作。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考生网络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凭账号和密码登陆招聘系统及时查询审核情况。审核通过人员从招聘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报名表,由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原件于2023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各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各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点详细地址见《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现场资格审核点地址一览表》。

      (三)报名资料

      1.《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学习成绩单(佐证时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

      1.有关专业代码填写要求。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相同的专业名称),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在招聘系统中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上传相关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2.具体报考注意事项详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

      3.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并分类上传有关资料,在网报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6月5日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4.报考人员须按照操作提示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均用原件进行扫描上传。临近报名结束时间易网络拥堵,报考人员请及时上传报名材料,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6月15日10:00至2023年6月18日9:30。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笔试。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内容:

      (1)文化课专任教师岗位:教育通识、时政、教育法规及综合能力等文化素养;

      (2)音体美专任教师岗位:教育通识、时政、教育法规及综合能力、专业理论素养;

      (3)专业课教师岗位:教育通识、时政、教育法规及综合能力、专业理论素养。

      3.笔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信息港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信息港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3.面试形式:说课、试教、答辩或专业能力测试等。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和具体形式由各招聘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6.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三)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核对象。总成绩、体检和考核象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或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信息港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4.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入职手续的;

      5.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6.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8.放弃聘用资格的;

      9.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10.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2021届、2022届毕业未就业且户口、档案在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说明。须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第九点其他事项(三)中所述情况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五)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递补期限设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关于加分的说明。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七)有关小学岗位放宽专业要求的说明:若报考小学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小学相关学科岗位。

      (八)公告中涉及的镇(区)级是指不设县的地级市镇街(区),相当于其他地级市的县、县级市、县级区。

      (九)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十)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联系人详见《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现场资格审核点地址一览表》。

 

文章来源: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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