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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2023-03-29 17:10  

 

教育管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肇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特制定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专业素养扎实、身心健康的考生。

二、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教育科学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监督本学院教育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资格

(一)复试分数线

不低于所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分数线。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调剂复试阶段,经过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加大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2.5。

教育管理专业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复试名单。上线生源不足120%,所有上线生源均可参加复试。

(三)关于加分政策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

四、复试内容

复试统一线下进行,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全程录音录像。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一道材料分析题和一道论述题(主要考核教育学基础理论及其运用),考试时间60分钟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学生随机抽取问题以及导师组提问2-3个问题,一般包括外语水平(20分)、专业基础(30分)、综合素质(50分)等三部分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1.外语水平

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表达及专业英语水平。

2.专业基础

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及应用程度。

3.综合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基本技能、专业素养、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情况。

(三)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五、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规定提供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

六、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教育管理”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二)程序及办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申请(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具体如下:

1.我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计划余缺情况,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调剂系统发布调剂相关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信息、选择专业与填报志愿;

3.院及时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的要求,择优发送复试通知;

4.申请调剂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回复我校的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5.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录取

(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进行计算

(二)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招生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提供虚假信息。

(四)根据总成绩排位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科学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各类考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教育科学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与复议

(一)监督巡查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巡查

(二)信息公开

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生源调剂需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由研究生院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申诉复议

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我院会同学校对考生申诉问题及时受理及调查处理。

(四)严肃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联系方式

址:肇庆学院第三教学楼224

联系电话:0758-2716319

联系邮箱:502358598@qq.com

人:谭老师

九、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国家文件、学校制度不一致的,以国家发文和学校制度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教育科学学院

20233月29日

 

附件【教育管理复试录取方案.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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