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教体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386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情可通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找。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2021年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
(二)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全面实行教师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省、市政策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职称认定。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8日,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要求
报名注意事项详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
(四)网络资格初审
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时间: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3天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及时查询审核情况。现场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对考生适时进行,须带备网络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原件。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确定入围考试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情况,结合视频资料评审等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考试。本场次不设开考比例。
入围考试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报考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及时查询入围考试结果,并保持电话信息畅通。
七、考试
考试按招聘岗位类别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一)文化课专任教师岗。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
1.面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用试教或说课、面谈、答辩等形式进行,重点考查教育教学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入围笔试人员。成绩及入围笔试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
2.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专业知识、师德规范等,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不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音体美专任教师及专业课教师岗位。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合格考生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用试教或说课、面谈或答辩等形式进行,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内容。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不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入围体检和考核对象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中山教育信息港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的;社会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入职手续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9.放弃聘用资格的;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其他
1.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说明。须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关于递补的说明。如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公告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递补期限统一设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3.关于加分的说明。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根据招聘单位报名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4.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本市临聘教师(含合同制教师,下同)提供相关依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7.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以上涉及的时间期限,如上级因新冠疫情作出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因新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考试方式等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安排,并及时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考生考前务必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8.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