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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琴房管理制度
2016-06-20 16:26  

琴房是我院学前教育专业教学专用技能的训练场地,为了给广大学生营造一个优良的教学环境和学习氛围,科学地使用和管理琴房,保证琴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我部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    琴房使用制度     

1.琴房使用时间为每天7:30——22:20,其中22:20为琴房关灯的提示时间;

2.严禁学生私自配用琴房钥匙或转借他人,更不得私自更换琴房门锁,违规者取消琴房练琴的资格,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3.严禁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私自借琴房给非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不准带外来人员进入琴房,违规者给以警告处罚,经警告无悔改者,则通报批评。如有同学发现上述情况并能及时举报,则给予综合测评分加分奖励;

4.为方便琴房管理员的管理,在晚上使用琴房的学生必须打开琴房的灯,严禁学生在琴房进行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聚众聊天、不雅事情等),违规者将给予警告处罚,经警告无悔改者,则作通报批评或劝离处理;

5.学生一旦发现钢琴出现故障请及时与琴房管理员联系,申请报修。

6.严禁学生私自拆卸或修理钢琴,若发现故意损坏钢琴者,视情节轻重,给以警告、暂停琴房使用一周、取消琴房使用资格等处罚及通报批评,并视钢琴的损坏程度给予赔偿金;

7.严禁学生对琴房乱涂乱画或破坏琴房内的公共设施,违规者将给予警告或取消琴房练琴资格一周的处罚,若琴房公共设施有所损坏,则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赔偿金;

8.严禁学生在琴房内出现乱扔废弃物、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违规者给予警告处罚,经警告无悔改者,则作出通报批评处理;

9.严禁学生在琴房内出现使用电器、燃烧易燃易爆物品、乱接电线开关等危险行为,同时,学生使用完琴房后必须关好门窗、灯、风扇等,违规者视情节严重将给予警告或取消其琴房练琴的资格并通报批评;

10.学生使用完钢琴必须盖好琴盖,避免灰尘进入琴键影响钢琴的音质,同时,学生不得将水杯放在钢琴上面,防止水倒入琴中损坏钢琴,违规者将给予警告或取消琴房练琴资格一周的处罚;

11.学生须协商好自己琴房的琴点安排,并将琴点安排上交给琴房管理员,否则,通报批评;

12.学生借用其他琴房必须向管理员做好登记,并由管理员亲自开门,同时,借用者必须承担借用期间琴房的一切责任。

二、琴房卫生值日制度

1.琴房组长必须做好每天的琴房内部卫生(包括扫地、拖地、擦钢琴等)的安排,对琴房内部卫生不合格者作警告或取消琴房练琴资格三天的处罚,对不参与琴房内部卫生者取消其琴房练琴资格一周;

2.学前各班班长和生活委员必须做好琴楼公共卫生(包括三楼课室、各楼层走廊、三楼露台、楼梯及楼梯底、一楼走廊边的小沟等)的安排,对公共卫生不合格者则重新打扫至合格为止,并罚扫公共场地卫生一周,对不参与公共卫生者将给予警告或取消琴房练琴资格一周。

三、琴房管理员值班制度:

1.琴管会受教育科学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纪律巡检部监督;

2.值班室每天19:30——22:30期间应至少有一名管理员值班,并于22:20检查各琴房门窗、各用电器是否关好,然后关闭电源总开关及锁好大门;

3.管理员要根据学院的课程安排,提前打开课室门和琴房门;

4.管理员须做好琴楼公共卫生的班级执行安排,并提前通知学前各班生活委员做好人员安排;

5.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人员安排,如有特殊情况者须向负责人报告进行调整;

6.管理员值班期间,必须做好学生借用琴房的登记工作与琴点协调工作,并亲自为借用者开琴房门;

7.管理员严禁私自配用琴房和值班室的钥匙,更不得将相关钥匙随意转借他人;

8.管理员须不定时巡查琴房,了解各琴房情况,做好相关卫生、违规行为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严格遵守琴房管理制度对违规者做出处罚;

9.管理员工作期间须佩戴工作证,禁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10.管理员须严格实行琴房管理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切实负责,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11.     管理员不能擅离职守或者找人代替。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纪律巡检部保留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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